扬州市职业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清退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苏教成(1995)45号)的要求以及《扬州市职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扬职大〔2022〕48号)的规定,尚有1122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经学校批准,拟予以注销学籍处理。
现将拟注销学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反映,联系电话:0514—87343524。
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公示期结束后学籍处理立即生效。
扬州市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