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1414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学院党总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二级学院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须经学院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公布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重要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研究和讨论学院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 要事项和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研究决定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对外宣传和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师思想动态,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

(四)研究和审定下属党支部设置、撤销或调整事宜,并按规 定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审批下属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事宜, 研究党员的奖惩和组织处置问题;

(六)研究和指导督促下属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安排;

(七)研究学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研究统战工作;

(八)研究和讨论学校中层干部和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推荐等工作,研究决定学院党总支组成人员工作分工;

(九)研究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并上报分管校领导;

(十)研究和讨论党内其它问题。

除以上事项之外,凡涉及学院办学方向、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由学院党总支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改革措施;

2.各类招生计划、合作项目(成人学历教育、开放教育、培训、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工作方案;

3.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事安排,人才引进、 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

4.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及设置调整;

5.与学院业务相关的校内外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评审和人选推荐;

6.在人员招聘、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教学科研等重大问题以及个人参加与学院业务相关的社会组织和各类活动,学院党组织对所涉人员、程序和办法要先审核,把好政治关;

7.年度预决算以及5000元以上资金使用、劳酬分配、项目建设、各类会议安排、重大设备、服务采购等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